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市政协重点提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督办活动座谈会上了解到,相关部门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保证药品质量。
2015年起,我市加大对重点中药品种的集中整治。2015年确定23个重点中药品种,2016年增加抽检不合格多发性的27种中药,两年共计50种中药被列为重点整治品种。通过前两年的集中整治,我市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初显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增补10个中药品种,并于3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局对中药饮片的生产、批发、连锁总部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中药饮片零售企业、诊所检查不得少于50家。
同时,我市依托“福建省食品安全与社会共治平台”,导入医疗机构监管数据,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风险等级较高的医疗机构加大抽检、监管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3998家医疗机构的风险等级初评工作,并按照评定等级,开展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违法违规案件。(记者蔡紫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