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肇事寻友顶包 法网难逃双双担责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运用监控视频,从肇事者的行驶路线、体态特征及相关细节入手,成功查破一起亡人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疑案。该案系台商区建区以来首起交通肇事顶包案件。

4月8日5时30分,区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一辆车牌为闽D788××的小型越野车在百崎乡里春村路段撞倒一名步行的老人,老人当场死亡。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确认被撞老人已死亡后,立即按照亡人事故调查预案工作要求,开展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将自称驾驶员的郭某带回询问。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郭某神色慌张,对案件细节回答支吾,面对民警盘问错漏百出。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感觉郭某可能存在顶包嫌疑。此外,死者家属与事故肇事方家属迅速达成60万元的赔偿协议,远远超过当地的死亡赔偿标准(死者78岁),更是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民警立即对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实地勘验,查看相关的视频监控点,并对肇事车辆行驶路线沿途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下载甄别。监控视频中,肇事驾驶人的身影模糊,虽不能辨别相貌,但与投案的郭某体态特征不符合。

在掌握了视频证据后,民警再次对郭某进行询问,对其供述的行驶路线及肇事经过等细节逐步进行驳斥,使其不能自圆其说,同时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宣讲相关政策,使其明白顶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并出示相关的视频证据,郭某不得不说出事情真相:驾驶车辆肇事的不是他,而是他的一个朋友江某,因江某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让自己顶包。民警立即传唤江某,江某明白事情已败露,对自己驾驶轿车肇事顶包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案件告破。

承办警官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车驾驶员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抱着侥幸心理寻人顶替,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举一动难逃民警法眼。

最终,江某因交通肇事被立案侦查,郭某因“哥们义气”被以涉嫌包庇罪移交派出所,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庄严的审判。记者黄雅珊 郭子芳 通讯员张恩梭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