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商务局集中宣讲新一轮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惠企政策
发挥政策最大效应 助力三产跨越发展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日前出台。为帮助企业尽快熟悉、用好《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助力第三产业弯道超车、跨越发展,4月24日,晋江市商务局举行首场新一轮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政策宣讲大会,并由此拉开系列政策宣讲活动的序幕。
据了解,《若干意见》覆盖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技术以及养老养生等四大服务行业,其中商贸业、楼宇经济、物流业、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政策尤为显眼。
据晋江市商务局局长蔡文卿介绍,本轮政策的梳理紧扣服务实体经济转型、推动三产跃升发展、推动城市经济国际化,坚持政策延续性、导向性、精准性、撬动性、培育性的原则,“多出干货,少撒胡椒粉”。为确保政策更接地气、更聚人气,该局专门成立商贸服务业政策梳理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政策调研,由局领导带队分片走访商贸企业,多次召开行业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实际和政策需求,并充分吸收省、泉州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参照福州福清和厦门集美、思明、湖里等地相关政策条款,经过反复多方论证后最终出台这些政策。蔡文卿表示,希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点对点、面对面,深入一线,服务到家,将系列政策讲深讲透,让广大企业熟知熟记,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系列惠企政策解读
商贸业
重点引导商贸企业纳统做大做强,鼓励专业市场、大型卖场统一经营,扶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推动特色街区、主题商圈繁荣发展。
——对新增纳统奖励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
——对年销售额首超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商贸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对年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比增30%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按净增零售额的1‰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对专业市场、大型卖场实行统一收银、统一开票模式并纳统的,年销售额首超5亿元,奖励运营主体50万元。
——对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或区域型总部)设在晋江或在晋江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在晋江汇总缴纳、直营门店总数10个、50个或100个以上,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度纳税地方留成。
——对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物流业除外)、包括入驻平台企业累计年纳税总额15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平台运营主体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对商贸促销活动补助:在晋江市商务局备案的商贸促销活动,按照相关公共宣传、公共布展、场地租金、场地布置、设备租赁等费用的50%补助活动主办方,最高补助10万元。
楼宇经济
重点引导商务楼宇招商,培育楼宇经济特色化、规模化发展。
——对入驻商业性质的商务楼宇,经营租期在三年以上的商贸或服务业企业,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明确定位经营业态且入驻率达到60%以上的特色商务楼宇,按照已出租面积每月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楼宇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对商务楼宇内每新增一家限上商贸企业、合同租期在三年以上的,奖励楼宇运营主体5000元,当年最高奖励20万元。
物流业
重点引导物流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冷链物流等业态,打造一批物流龙头企业。
——对评级奖励:总部设在晋江,首次被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综合评估为5A、4A、3A级的物流企业或五星、四星、三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包括新引进的带级别物流企业),分别奖励物流企业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冷链物流企业50万元、20万元、5万元。
——对用电补助:冷链物流企业冷库用电年度费用50万元以上,按当年度用电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家政服务
重点引导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对在晋江注册法人企业、有10个以上连锁门店、聘请“员工制”家政服务员300人以上、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且纳入服务业统计的大型家政龙头企业,按总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对在晋江注册法人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企业签约推荐家政服务员100人以上、年营业额20万元以上的中小专业型家政企业,按总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对租用经营场所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家政企业,按年租金总额(以正式纳税发票为准)3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电子商务
重点培育本土电商平台、电商园区发展,引导实体企业发展电商业务,营造电商发展氛围。
——对电商平台的扶持:建设最高补助400万元;招商累计最高补助500万元;年度交易额首超5亿元、10亿元、25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对电商基地建设的扶持:建设最高补助200万;招商累计最高补助100万;对上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扶持:对上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本市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对电商专业服务的扶持:电商服务业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第三方电商仓储中心最高补助200万元。
——对电商专业人才培育的扶持: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考取国家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的电商企业员工,依相应等级(共4个等级)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1500元至2000元的培训补贴。
此外,还有对营造电商发展氛围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通讯员肖芳族 记者林志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