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设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卫计委网站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决定在全国遴选设置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各遴选1所儿童医院或儿科实力突出的综合医院作为主体,牵头整合区域内儿科资源,设置6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我国共有儿童医院110余所,儿科床位约48.3万张,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床位数为2.13张;

儿科执业(助理)医师为12.2万人,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4%,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为0.54人;

儿科门急诊量4.71亿人次,住院2162万人次,近年来以每年400-500万诊疗人次增加,高峰期床位使用率达到130%;

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日均承担门诊17人次,年均承担住院200人次,明显高于其他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平均水平。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有哪些职责?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主要负责开展我国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

▲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全国儿科疾病防治规划,编制儿科疾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

▲组织开展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国儿童主要疾病登记、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数据分析,预测儿科疾病发病和死亡、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及时将国内外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

▲整合资源,构建儿科疾病防治网络,推动开展儿童预防保健服务,探索建立适宜的儿科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国际儿科疾病防治及儿童医疗保健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统筹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相关工作。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主要负责开展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引领区域内儿科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组织开展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配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开展临床研究,做好医学研究成果转化;

▲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学术交流和区域协作;

▲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协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儿科医疗服务水平。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有哪些基本条件?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以国内一流的儿童医院为主体,应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医院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能在全国儿科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医疗方面,具有全国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临床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有较高的国内知名度和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具有规定数量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涵盖主要临床专科;

▲在教学方面,具有突出临床教学能力和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能力,能够为全国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能够开展多个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在科研方面,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能够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到临床应用;

▲在预防保健方面, 有一定数量的全国知名儿童预防保健专家,能够承担全国预防保健业务指导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内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以一个适宜规模的儿童医院或具备相应儿科服务能力的综合医院为主体,应能统筹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供优质的儿科医疗服务。

▲在医疗方面,具有区域内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突出的儿科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具有规定数量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区域内有较好的辐射带动能力;

▲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临床教学能力和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能力,能够开展主要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在科研方面,具备一定临床科研能力,能够配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到临床应用;

▲在预防保健方面,具有儿童保健专家队伍,能够承担区域内儿童预防、保健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